親愛的用戶 您好:
歡迎使用 SMS Manager 簡訊總管!!
SMS Manager 簡訊總管是您最佳的行銷傳播新寵兒,您可以利用簡訊總管進行開發客戶、廣告行銷、客戶服務等,是開創無線商機的最佳利器。
以下為簡訊總管用戶使用條款,請您詳細閱讀。
閱讀完畢後請按"我同意"進行線上購物!!

簡訊總管用戶使用條款

(一) 確認同意本服務條款並完成購買程序得將其視為簡訊總管之用戶。
(二) 簡訊總管會員應遵守中華民國電信法規、智慧財產權法規、刑法等相關法令,會員有違法之情事,由會員自負其責任,用戶不得利用本系統提供之傳訊服務從事有違中華民國法律之行為。
(三) 用戶同意不濫用簡訊總管所提供之各項服務,並不得利用簡訊總管所提供之簡訊傳送服務,將廣告、色情、暴力…等訊息傳送給未經同意接收之行動用戶。
(四) 用戶使用簡訊總管,須詳實登錄使用者資料,如有不符,或重複申請本公司得逕行取消並刪除,傳訊內容本系統有義務提供刑事調查之協助。
(五) 用戶使用簡訊總管,因簡訊總管重整或電信單位線路中斷,導致無法使用本系統提供之服務時,簡訊總管有權逕行暫停服務,並無需負賠償責任。
(六) 用戶地址、電話、電子郵件等基本資料變動時,應儘速通知本公司確保用戶權利,以便本公司更改用戶相關資料,並提供用戶軟體更新版本時之通知。
(七) 本規則之約定如有未盡事項,用戶同意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營業規章規定。
(八) 本公司對於所提供各項服務之內容,得視實際狀況隨時予以變更、調整之權利,無須事先通知會員或徵求同意。
(九) 本公司對於會員因自行操作不當或自有電腦設備不良,無法正常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服務或致生之損害,不負賠償責任。
(十) 客戶本身需負責保管購買之簡訊總管產品卡、點數卡之卡號及密碼責任,不得任意告知第三者,如因此導致權益的損失,簡訊總管不需負任何賠償責任。
(十一) 雙方同意關於本服務所生之糾紛,應先以協議方式處理,如不獲解決,則訴請檢調機關處理。